高台县公安局:“三项举措”严防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

来源:高台县公安局纪委 发布时间:2021-08-31 22∶27

为进一步规范民警职工廉洁从警行为,近日,高台县公安局通过“三项举措”,有效杜绝民警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发生,切实规范了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一是强化摸底排查。通过动员民警职工自查、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协调利用工商部门相关系统进行查询等方式对全局民警职工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排查,通过摸底排查,全局民警职工无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同时对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个别民警职工配偶所办企业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有关业务范围,及时督促联系相关部门对营业执照进行了变更,将有关业务从公司经营范围中及时进行了删除,有效预防和杜绝了民警职工因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而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况发生。

三是强化制度约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高台县公安局禁止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若干规定(试行)》,对民警职工个人和民警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细化。同时对民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在当地或管辖区域内从事与公安业务有关系,可能影响民警职工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登记备案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源头上杜绝了民警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得情况发生。(撰稿人:赵玉桂   审核人:葛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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