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掖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张掖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0-21 10∶40

本轮新冠肺炎疫情波及我市,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组织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从政治上看,坚决从政治上办,精准高效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要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思想和麻痹厌战情绪,以最严最实最细的措施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紧盯“外防输入”这个重中之重、院感防控这个重点环节、核酸检测这个重要任务,认真履行“四方责任”,全面落实“四早”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防控力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明疫情防控纪律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广大公职人员要服从组织统一指挥调度,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岗位职责,发扬斗争精神,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禁违抗组织命令,各行其是;严禁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工作信息;严禁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或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严禁从事、参与哄抢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牟取私利、借机敛财等行为;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集性、群体性活动。

三、精准开展监督执纪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聚焦思想是否麻痹松懈、行动是否迅速有力、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个关口是否守住、防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等情况,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以强有力、高质量的监督,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工作不力,以及防控措施不落实、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如发现全市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36—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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