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7 15∶48

现将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1.南华镇义和村收缴挪用临时救助资金问题。2020年10月,时任南华镇义和村党支部书记白如学召集该村村干部商议后,违规收缴郭某某临时救助资金7000元,用于支付八社院墙修建工程款。2020年12月,在县委巡察组巡察义和村期间,白如学主动将收缴资金退还郭某某。2021年4月,白如学被免予党纪处分,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罗城镇张家墩村收缴挪用临时救助资金问题。2020年8月,时任罗城镇张家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常伟提议,以本村群众名义申报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解决该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同月,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后,该村违规将7户群众临时救助资金20666元收缴,用于支付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款。2021年7月,张常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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