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荟报:高台设置村级“纪检员” 构筑基层“监督网”

来源:高台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2 09∶05
高台县为破解基层“微腐败”、“四风”问题监管乏力的问题,积极推行派驻村级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网格化、任务明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筑牢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道防线”。

为了延伸监督触角,高台县在各镇145个行政村(社区)均选派了村级纪检监察员,要求纪检监察员既要做好驻村工作,又要发挥监督优势,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宣化镇乐三村村级纪检监察员 杜 娟:“就是做好党纪法规的宣传,社情民意的征集,以及村务监督,整理一些群众的诉求。”
今年年初,宣化镇乐二村村级纪检监察员张富娟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发现在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出现了资金使用问题,立即进行了汇报核查,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宣化镇乐二村村级纪检监察员 张富娟:“由于村上对使用资金把关不严,导致承建商挪用了建设资金,部分群众房屋建设进度比较缓慢,我们接到这件事情后,立即向镇纪委进行了反映,及时进行立案调查,最后的处理结果老百姓也比较满意。”
在基层一线设置纪检监察员,不仅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还能收集社情民意,为百姓排难解忧。
宣化镇乐三村村民 许三录:“自从村上来了纪检监察员,对我们村上的工作大有促进,群众反映的事情能够及时处理,及时办掉,我们非常满意。”

高台县以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在全县每3-5个村设立一个廉情联系督导组,每村派驻1名纪检监察员,形成“镇纪委-廉情联系督导组-派驻纪检监察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四级监督模式,目前已建立廉情联系督导组36个,派驻村(社区)纪检监察员145名。同时,明确村级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对象和十项工作职责,对村级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方式、工作程序等进行细化,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增强操作性,有效压缩和消除监督的“空白区”“真空带”。(记者:雷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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