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出台“两项”办法 规范接待行为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2-02-22 17∶05

近日,高台县印发实施《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作出明确规定,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严格审批,对口接待。根据公务(商务)来访公函对口制定接待方案接待清单,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接待。严禁以商务接待名义进行公务接待。

严控陪员,限额管理。公务(商务)接待对同一接待对象可安排一次接待。严格控制陪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不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商务)接待严格执行人均餐费相关限额标准。

不讲排场,不逾规矩。除国家明确规定的有关礼仪活动外,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和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按照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使用会议室。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制。

清单管理,严格预算。公务(商务)接待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和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接待经费,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公务(商务)接待。

定期公开,接受监督。各镇、各部门单位按年度组织公开公务(商务)接待相关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监督和社会监督,对违规接待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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