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对县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整改责任,迅速安排部署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收到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挖根源、深刻反思,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并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持续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县委第二巡察组联系,及时报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院党组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面推进巡察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部门和责任部室负责人履行具体责任,负责抓好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狠抓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我院党组认真梳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中共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进一步强化督促问效,由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导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整改效果,严格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责任人按时报送阶段性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切实做到整改工作每项有分管领导主抓,有部门跟进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深入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院党组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方案,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谈心谈话,高标准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和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院班子成员围绕县委巡察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一进行剖析检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内向的勇气,实实在在谈问题、找差距、讲不足,同时,院班子成员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再检查、再反思,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研究、再推进,为全面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院党组以巡察整改问题为镜鉴,紧盯突出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同时,院党组坚持以案促改,全面梳理排查检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工作短板漏洞。对照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奖惩督导机制,修改完善了《中共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中共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中共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进一步巩固深化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成果,切实推动高台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抓严抓实抓细,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我院党组聚焦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精准施策,坚持真抓实改,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放在政治建设首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确保党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建设,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中心,研究制定《中共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中共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党史学习“十二个一”工作方案》,要求每月开展党组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5次,全体干警每季度开展交流研讨不少于1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2021年,开展党组专题学习12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干警集中学习69次、开展交流研讨9次、开展专题辅导7场次、上专题党课6场次、开展党员电化教育5次。
2.针对履行职能职责不够精准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聚焦县委决策部署,以“六项重点工作”为牵引,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严防校园安全隐患和校园欺凌等问题发生;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三是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以“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成立调研组,走访辖区民营企业,摸排涉法涉诉案件线索,依法保护民企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保护民企11条意见”,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慎捕慎诉,最大程度维护民企正常经营秩序。四是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专项活动,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工作机制,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五是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凝聚共识、协同发力,确保指控有力,提升办案效果。扎实推进 “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突出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积极开展“舌尖上的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立案监督”两个专项行动。已结合“四大检察”工作和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任务制定了《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坚决予以落实。
3.针对公益诉讼工作思维不够开阔,没有真正将“公益”属性完全融入到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紧紧围绕省市县人大明确的新领域和高检院、省检察院明确的新领域,结合县情民情,加大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力度,立足“4+1”基本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公共安全、文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结合“红色高台名片”打造,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推动突出问题整治,督促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机制,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4.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中共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办法》、《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实施意见》、《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由专人负责维护运营,严格信息发布审批,进一步规范新媒体信息采编发工作流程。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督察力度,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成情况纳入检务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中严格考核奖惩;对不认真履行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真正把中央省市县委和各级检察机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实起来、严起来,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得到全面落实。目前该问题已完成了整改,并制定具体计划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肃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由分管领导负责,对2018年以来所有财务凭证进行重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凭证及时清理核对,补全凭证信息,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审批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根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办法》的有关通知,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院的差旅费报销制度,进一步细化报销流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把财务审核审批关。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补齐管理方面的短板漏洞,严格“内控机制”,不断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细落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规范化建设,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讨论的重大问题范围、议事决策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按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事项均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研究制定《中共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县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抓党建工作职责,完善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以强化党组的领导为牵引,落实落细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坚持并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以及班子成员上党课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拓宽党内监督渠道。
7.针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强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活动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方案》、《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不断加大督察力度,通过岗位巡查、监控抽查、作风督查等方式,对干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着重治理干警慵懒散漫和不担当、不作为等违纪问题。已开展检务督察5次,通报3人,约谈1人,干警作风进一步得到强化。
8.针对干部缺乏交流,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岗位固化,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班子建设和干部轮岗交流方案》精神,院党组积极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汇报,选优配齐领导班子,并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形成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二是完善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在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任职满5年的干部,原则上应当轮岗,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三是进一步用好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制定了符合本院实际的《检察官业绩考评评价指标》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业绩考核4次,并将考评结果运用于干部评优、晋升等工作。
三、持续强化问题整改,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院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巡察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以实际成效推动高台检察工作规范管理和运行。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处于基本完成及未完成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明确整改时限,列明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成效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
(二)严格规章制度落实。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院党组将完善或出台干部管理、纪律作风、公务接待、司法办案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狠抓制度落实方面下功夫,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切实推动成果转化。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既做到整改的所有问题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又通过整改提升工作实绩,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以滚石上山的韧劲、以决战决胜的勇气,下大力气抓好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运用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新时代高台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上新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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