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7 11∶1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6月25日对高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巡察问题整改政治自觉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县委巡察作为全面“政治体检”,局领导班子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强起来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粉饰,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为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各负其责、主动担当、牵头整改。各股室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求,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股室履行“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职责,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铆钉巡察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经过深入分析研究,研究制定了《中共高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整改目标,确定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严肃认真、坚持注重实效”的整改原则,明确了时间步骤和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等,严把时间节点,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提出以“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带领责任股室扎实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四)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措施,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举一反三,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需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结合问题整改情况,对现行管理各项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有效提升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效。

二、聚焦反馈问题,推动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局党组在理论武装、重大事项研究等方面的统领作用,切实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建设工作放在工作首位,全力加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建设,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坚持不懈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平台,不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党章、党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三是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实效。

2.关于推进重点工作思路不宽、措施不力,部分退役军人未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给予编制保障,无法接续养老保险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不断巩固“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成果,各级服务中心(站)全面推广“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以“站立式、微笑式、一站式”服务认真做好来访来电接待工作,规范信息登记、咨询答复、跟踪回访等服务流程,积极回应退役军人所思、所需、所盼。二是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健全教育培训机构,加大退役军人培训力度。同时,积极宣传高等职业教育扩招等优惠政策,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退役军人系统组织的专项招聘活动,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三是针对部分退役军人未给予编制,社保无法接续的问题,经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对已安置未入编退役军人基本情况,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办、人社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在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向县上领导做了专题汇报,目前大部分已解决,对新安置剩余人员县上将根据每年编制变动情况陆续解决。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高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与党员干部分别签订了《中共高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承诺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培训,提高网络评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网上舆论引导能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权,有效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络宣传载体作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增强保密意识。局党组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定期对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违规外联情况进行检查,以查促管,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坚决切断涉密信息流向互联网的所有渠道。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靠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年初局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签定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目标履行情况;二是建立领导干部与干部之间党风廉政定期约谈工作机制,开展提醒约谈谈话,局领导干部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党史教育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突出了“红脸出汗、辣味十足”的要求。

5.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源头预防。依据部门职责、岗位特点,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严格落实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2022年初领导干部分工调整,重新修订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内容与每人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用制度管人,从根本上杜绝廉政风险的发生。二是抓制度规范。通过召开的党风廉政安排部署会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邀请县第四综合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局党组召开的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三是抓日常监督。挺纪在前加强纪律监督。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纪律执行到位;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开展监督,对照签订的各类目标责任书,逐一对照,责任到人,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6.关于分管领导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高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规范了《甘肃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发放流程。三是完善了《甘肃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发放审批表》签审手续。优抚资金发放方面,采取本人申请,乡镇初审,县局审核,经财务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才可支付,确保了优抚金发放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四是修订完善了《高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公室与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将未计入的固定资产重新登记录入了固定资产系统。

7.关于单位财务工作基础薄弱,单位内控管理不规范,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加强财务支出基础性资料审核,对巡察中发现的财务支出附件不齐全、签字手续不齐全等基础性问题进行清理,附件不齐全的补齐文件、会议记录、发放明细等各类附件;二是严格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列支前严格审核所需附件,附件不齐全的,财务人员不予受理,分管领导不予签字报销。三是重新修订完善了《高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干部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制度》等,按照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已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审核清理,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向报销本人说明清楚情况并要求退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好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完善支部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结合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把抓基层党建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切实增强落实党建责任的主动性。二是制定完善局党组、支部委员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召开党组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持起草、完善、审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确保了年度工作要点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全面准确反映当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9.关于党建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采取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和网络征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基层服务站、退役军人等的意见建议,并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认领。二是从严从实抓好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把谈心谈话过程作为了解干部、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克服“任务”意识和“闯关”思想,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善意提醒、真诚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思想状况,主动谈遵规守矩上的差距与不足,谈自身和对方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把意见找出来、把责任扛起来,切实做到加深理解、消除隔阂、增进团结。三是领导干部开展自我批评做到了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实事求是、揭短亮丑;开展相互批评做到了推心置腹、坦诚相见,提出问题、举出实例,分析危害、透视根源;党员对待批评能够端正态度,虚心接受,达到交流感情、增进团结、形成合力的良好效果。四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2021年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就2021年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对2021年局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三、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成果有效巩固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最新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下去。

(二)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转变作风、服务民生、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坚持“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始终担当担责、履职尽责,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见实见效。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将整改进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追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从严从实做好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影响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工作中一以贯之坚持并体现好,真正把县委巡察成果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退役军人事务保障体系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工作,推动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成果。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狠抓“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和工作中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思考。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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