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多“点”聚焦 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01 09∶01

为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疏、尖兵少”等问题,高台县纪委监委整合办案力量,优化队伍组合结构,通过关口前移、力量前置,多“点”聚焦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交叉协审把关口

既优化“作战单元”结构,又着眼提升“单兵作战”能力。高台县纪委监委着力解决乡镇纪检监察队伍人员不足、查审不分的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统一协调协作的原则,探索实行乡镇纪委之间交叉审理案件的工作方式,通过边审边学、以审代学的方式,有效弥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能力短板,提高乡镇案件的查办质量。同时,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涉疫、涉黑涉恶、粮食购销、乡村振兴等领域案件专项预审机制,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全面分析案情,指出存在问题,充分发挥审理“关口”作用。

以战代训塑尖兵

为促使“新兵”尽快进入角色,由“新兵”变“尖兵”。县纪委监委以提升办案人员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为根本,将办案前线、基层一线作为“练兵场”,打造“老带新”“熟带生”组合模式,安排镇纪检监察干部分批到审理室等业务科室轮流跟班学习;同时,邀请有关方面业务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对审查调查中证据收集、案件突破及谈话技巧、如何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等内容进行指导,通过“实战练兵+精准培训”模式,着力提高审理干部运用政策理论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培养纪法兼修的“专才”,以高质量案件审理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机制创新提质效

实行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在镇纪委提出申请并经委机关分管领导同意,县纪委审理室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提前熟悉案情,协助审查证据及相关材料,监督纪律审查各个阶段和步骤,促进调查工作更加严谨,调查取证更加规范。建立集体审议机制。镇纪委自办案件调查结束后,将案件调查卷及初审材料送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由审理室提出审核意见后,再由镇纪委提交党委处分决定并办理相关后续手续,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案件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必然是全系统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发展,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增强业务的系统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审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高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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