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浮于表面,履行工作职责不力,缺少对分管领域内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的摸排与监管,财务内控、内审制度执行不严、对各校财务监管不力.....”,不久前,高台县纪委监委向该县教育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该单位对有关问题限期整改。
近年来,高台县纪委监委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有力武器,全面分析研判监督检查、巡察、审查调查等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做到靶向治疗。
为切实发挥好建议书的监督作用,严防出现整改“走过场”,高台县纪委监委坚持“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室做好动态监督,以随机回访、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单位从严问责处理。今年以来,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1份,提出意见建议24条。
“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挖“病灶”,又开良方”,是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有关单位完善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全县各部门单位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