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轮巡察是十六届县委开展的首轮巡察,意义重大,要立足现有优势,不断健全完善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会商协作机制,落实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支持配合、巡后成果运用等工作要求,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余建峰在巡察工作中期汇报会上再次强调。
今年以来,为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协调协作和有效对接,高台县委巡察办围绕制度建设、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环节,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出多重会商机制,把贯通融合体现在监督全过程,有效破译政治巡察难题,着力提升巡察工作监督实效。
巡前情况通报,强化信息贯通
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巡察办组织召开巡前工作协调会,根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性质、行业特点,书面函询相关单位,通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信访举报、政治生态、班子建设、意识形态、财政运行、统计监督等相关问题,共同分析研判巡察需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前对被巡察单位精准“画像”,助力巡察组精准形成政策清单、问题清单,做到有的放矢、有备而巡。至目前,共印发商请函60件次,收到回函信息1600余条,切实推动了信息、资源和监督成果的共享共用。
巡中协同联动,强化会商协作
围绕“三个聚焦”,针对提请协助事项办理时效、运用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工作。组织巡察组组长与纪检监察、组织、信访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面对面沟通,全面了解被巡察部门单位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做好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绿色通道”,按程序报批后,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及时开展调查核实,较好释放震慑效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工作中期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或重点人问题线索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深入了解的建议或处置意见。
“我县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有机衔接,建立了《关于在巡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实施意见》,就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巡前情况通报、移交反馈、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变各自为战为协同联动,将贯通融合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打造了同题共答监督链条。”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巡后反馈整改,强化共督共促
聚焦巡察整改同向发力,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共同构建持续监督链条,突出日常监督效能,优先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用好问责武器。巡察办定期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整改落实和整改监督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推动提升整改实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巡察函告督办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通过巡前、巡中、巡后全方位研判会商,研究思路举措,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十五届县委以来,通过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873个,移交问题线索28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151人。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在实践工作中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模式,持续深化巡察监督协作联动机制,着力构建‘一盘棋’的巡察工作格局,让巡察监督实现‘1+1>2’的效果,推动巡察监督更加精准高效”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说。(陈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