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标要求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领导支持镇纪委扎实推进‘三转’.......”近日,高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与9个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体谈话,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这是县纪委监委常态化推进“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高台县把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的分工方案》,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清单,每季度开展部门单位政治生态评价分析,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天候、近距离监督优势,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督促“一把手”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们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常态化参加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全程跟进监督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和决议落实情况,为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难题探索了新的途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
同时,深化政治监督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在监督措施的协同性上持续用力,综合运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一体发力,坚持巡察监督和“室组镇”联动监督同步推进,注重巡察结果运用,构建起信息沟通、人员协助、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整改治理同步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互动、汇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突出廉洁文化教育,适时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探索开展“1+1+N”廉政教育新模式,深化廉政教育“十进”活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统筹用好廉政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三不”一体推进的叠加效应逐步凸显。上半年,开展监督检查30余场次,约谈提醒64人次,问责处理领导干部4名。
“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家风建设,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尤其是要深入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挖掘隐藏在‘酒杯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源头治理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撰稿:邓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