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实行“红白榜”通报制 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14 15∶17

为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德宏州纪委监委以“红白榜”通报制度为抓手,激活“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推动派驻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红榜’是表彰榜,对主动担当作为、创造性落实开展工作的,旗帜鲜明及时予以鼓励;‘白榜’是警示榜,对推进工作速度慢、标准低、成效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突出精准性可量化、操作性强的原则,出台《德宏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红白榜”通报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纪检监察宣传等方面工作进行量化评分、排名通报。

实施“红白榜”是为了让优者更优、劣者变优。通报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将单项指标和综合指标排前3名的纳入“红榜”名单通报表扬,排后3名的纳入“白榜”名单通报警示。同时,对位列“白榜”的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有关派驻机构认真整改,整改到位的,退出“白榜”,整改不到位的,继续留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红白榜’的评分项目其实就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任务清单一目了然,更便于我们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选择小切口量体裁衣,制定个性化工作方案,开展派驻监督工作。”针对个别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不准、监督方式单一、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德宏州纪委监委用好“项目工作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指标,以明确评分项目及标准的方式,解决了此前困扰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实行‘红白榜’通报制度,有助于树立担当作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激励奋进的鲜明导向,有助于纠正和解决工作开展滞后、成效不高等问题。”州纪委州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红白榜”制度,强化成果运用,奖优罚劣,努力营造创先争优、争比进位的良好氛围,擦亮监督“探头”,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据统计,今年1至6月,德宏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72件,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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