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交叉评查 为案件质量上好“双保险”

来源:张掖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7-29 09∶47

“该案处理建议不全面,未对其他涉案人员提出处理意见……”近期,张掖市纪委监委集中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对案件的程序手续、被审查调查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材料等进行了全面审核。

为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张掖市纪委监委在督促县区纪委监委、各承办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案件审理人才库中抽调业务骨干6人,集中对市本级和各县区纪委监委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办结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及责任追究类等重点案件,开展案件质量集中交叉评查。

市纪委监委对市本级办理的案件,先由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及案件审理室交叉评查,室与室互相“挑刺找茬”,发现问题即时反馈整改,为县区高质量做好案件质量自查自评提供示范。之后抽调评查人员对市县区纪委监委办理的重点案件集中进行交叉评查,既做到统一定性量纪尺度,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查漏纠偏,又达到互学互鉴、互促互进的目的,为案件质量上好“双保险”。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64件,阅卷380余册。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提升,针对案件办理规范化、精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查促改,有效治理案件质量问题。深入研判梳理近三年案件质量评查频发问题,归纳整理出5大类61小类问题,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常见问题清单》,下发至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办案部门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同时,针对乡镇纪委新进人员多,业务不熟练、文书制作不规范等现状,市纪委监委制作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参考模板》,制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工作规程(试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程(试行)》《支部大会讨论党员纪律处分工作规程(试行)》 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审理工作的程序和文书,使基层案件审理有章可循,质量稳步提升。(供稿: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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