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你室的2件问题线索还有20天到期,请你室高度重视,抓紧查办,确保如期办结。”近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向第二纪检监察室下发督办函。
为有效防止问题线索久拖不办、久办不结、案件积压等问题,高台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办法》,有效推动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推行问题线索查办计划制,在综合考虑领导批示、线索来源、反映内容的基础上,分类划分常规、专项和重点三种问题线索,经承办室认真分析研判,列出查办计划及办理时限,向案管室及时报备,常态跟进监督。
根据查办计划,全面实行提醒、督办、催办“三函”模式,层层递进,在临近办结期1个月,向承办部门送达《提醒函》,提醒加快办理;临近办结期限15天和20天,分别送达《督办函》和《催办函》,对不能按期办结的,由承办室向县纪委监委主要和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明确意见,确保线索及时办结。截至目前,案管室先后下发“三函”14份,督促办结问题线索线索32件,其中立案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36人。
“此项制度的出台,能有效加快问题线索办理进度,传导压力,提高查办效率,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说。(撰稿:刘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