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广西深挖“砂霸”背后的利益链条,护佑一江清水;江西南昌持续发力“打伞破网”,让当地风气变好、市场变活……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顺应群众所思所盼、聚焦群众所急所忧,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必须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它之所以能够坐大成势、危害一方,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欲熏心、知法犯法,利用自身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违法犯罪活动站台撑腰、提供庇护。如不斩草除根,黑恶势力就会树倒根存、禁而不绝。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深挖背后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利益链”一查到底,确保查深查透、除恶务尽,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一以贯之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确保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黑恶势力组织集团1.66万个。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1万个。当前黑恶犯罪得到根本遏制,但仍要认清黑恶势力顽瘴痼疾的复杂性、反复性,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的想法。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线索来源,强化协作配合,回溯核查“见黑不见伞”、未查深查透的案件。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对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挂牌重大黑恶案件同步跟进督办,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注重抓早抓小,防范和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惩治“保护伞”不力的严肃问责。
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成效,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从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各地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打伞破网”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纪检监察机关要总结运用好来之不易的宝贵经验,转化为常态化“打伞破网”的措施要求。从实践中看,无论是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同向发力,还是结合实际细化完善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制度机制,或是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徇私枉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有利于推动常态化“打伞破网”走深走实。
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打伞破网”同促进治理结合起来。推动“打伞破网”长效常治,关键在于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要坚持一案一整改,通过制发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认真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通过公开通报曝光、举办案件剖析会、制作播放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聚焦涉黑涉恶问题集中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分析行业特点,加强源头治理。
“打伞破网”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部署今年工作时强调,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作者:李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