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不断优化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风高台”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幕等媒体,广泛宣传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工作程序、举报方法等,引导党员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同时,县纪委监委制定并下发《高台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高台县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杜绝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为全县党员干部积极创业、大胆作为营造了良好的干事氛围。
接待服务到位。牢固树立信访举报是纪委监委对外第一窗口、第一形象的服务理念,“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一个及时答复”,通过转变作风,消除群众内心距离感,让接访变得有“温度”。当群众对检举控告存在异议时,工作人员以“面对面拉家常、心贴心话政策”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来访群众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实现阳光信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70余人次,接收信访举报155件。
受理办理到位。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精准规范受理办理信访举报,加强分析研判,积极开展举报线索筛选分类,有效剔除没有实质内容检举控告,将反映较为具体、可查性较强、问题性质较为严重的,作为重点举报件。反映问题相对笼统、可查性不强或者反映问题轻微的,作为一般举报件,分类标记后再移送承办部门,为处置工作区分轻重缓急提供有效参考。交办转办后,把检查督办作为重要职责和日常工作,提醒承办部门对已经办结的举报件,通过平台及时反馈处置结果,推进闭环管理和信息共享,推动举报件得到及时规范受理和处置。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检举控告73件。
情况反馈到位。县纪委监委从信访人的角度出发,对实名检举控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反馈,即:在受理环节阶段,由信访室主动联系实名举报人,属于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告知受理情况、办理流程,不属于纪检业务范围的,向举报人说明不予受理原因,并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在办理环节阶段,由承办部门告知信访人,其检举控告已开始办理,并在不泄露工作秘密的情况下,适当告知举报人案件进展情况;办结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对面或电话的方式反馈最终调查结果,听取举报人意见,做好解释疏导和补充调查工作。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晴雨表’和‘风向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信访举报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撰稿:段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