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陈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已过。万某等19名领导干部无立案审查调查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近日,高台县纪委监委向该县委组织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详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纪律审核情况。
高台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紧盯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重要回复事项,不断明确审核权限、优化处置流程、明确回复方式、规范回复用语,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成了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类审核、上下联动、统一回复的工作方式。
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审查流程,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表彰”“带病提拔”,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对有问题、有“硬伤”的干部一票否决。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向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党风廉政意见134份,涉及党员领导干部4434人次、集体318个,对4个单位、5名干部提出党风廉政否定性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严格把关,层层审核,注重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前瞻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表示。(撰稿:李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