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在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围绕“立、查、变”发力,消除制约供销系统改革发展“梗阻”,激发发展活力,助推供销系统实现转型发展。
围绕“立”字发力。成立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多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利用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内容,宣传工作成效、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同时,通过总结经验运用,将多种有效做法形成制度,转化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举措。
围绕“查”字发力。注重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通过查纠并举,分类施策,将查办案件和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相结合。县纪委监委组成督查组到供销、发改、财政、审计、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4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县供销社系统的行业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县供销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相关制度,有效防范社有资产流失、靠社吃社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截至目前,查办职务违法案件1件,给予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4人,下发监察建议1份。
围绕“变”字发力。督促供销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通过梳理查找风险漏洞,列出任务清单,层层压茬落实,使系统风气焕然一新。如今,县供销社通过分类制定新型基层社建设标准,采取资产置换、联合开发、承包经营、能人入社等方式培育基层标杆社3个,改造基层社2个,恢复空壳社1个,实现了基层供销社全覆盖,有效提升了为农服务水平。通过组建供销为农服务公司,为所属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社会团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项目申报、会计代记账、商标注册、产品认证、信息咨询等服务130项,加快了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的步伐。县纪委监委通过和县政府、县财政局沟通衔接,帮助供销系统落实供销合作专项发展基金50万元,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储备财政补贴资金15万元,为改革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撰稿: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