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村干部进行监督(一)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23 14∶08

随着国家财政不断向农村地区覆盖倾斜,如何管好用好各类资源资产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新问题。近期,不少网友就村干部的监督提出了一些问题,我们从中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问题,采访了长期致力于基层监督制度研究的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

问:主要村干部的任用有哪些模式?

周长军:根据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长的任用情况,主要村干部的任用分为全分设模式、书记和主任“一肩双挑”模式以及“三职一肩挑”模式。

“三职一肩挑”模式是我国新时期创新性的乡村治理模式,指原来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长,通过选举的方式统一集中到同一人身上,由一个人担任上述三个职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23日)第二部分第一项的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并将其写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一肩挑”政策从各省自发试点正式确立为国家政策。

自2020年10月开始的全国村“两委”换届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49.1万个村班子完成新老更替。以青岛市崂山区为例,全区139个村改社区(村)中,有106个顺利实现“一肩挑”。在目前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换届的105个社区(村)中,有70个村是三职一肩挑,社区书记、主任、理事长三个组织一肩挑的比例是77%。结合实际调研的情况,村领导班子主要存在三种组成模式即:全分设模式、书记和主任“一肩双挑”模式以及“三职一肩挑”模式。(曹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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