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下发后,高台县纪委监委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基础上,注重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与派驻监督工作有效衔接,助推派驻监督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座谈会、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推动派驻监督工作更有效、有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围绕驻在单位权力运行密集点、风险防控薄弱点和干部监管盲点,综合运用列席会议、约谈提醒和专项监督等方式,发现并反馈问题135个,约谈党员干部200余人。
做实各类专项监督。在“三治理一挂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农业、水务和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制定治理方案,列出监督清单,在行业主管部门自查和审计跟进的基础上,深入部门、村社、学校、企业一线开展2轮专项督查,督查中共发现问题163个,问题线索15个,问责处理119人,立案查处2件5人,督促整改问题143个,收缴违纪资金8.99万元。同时,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建立职能部门推、纪检监察机关促、居民群众参与评的工作机制,规范停车设施21处,统一规范收费公示牌28个,新施划定车位1740个,开工新建停车场3处。
根据《规则》第三十二条和三十四条有关要求,驻县卫生和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县卫生健康局等驻在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8场次,督促开展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作风纪律整顿专项行动和养老、就业、社保等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工作建议12条,指导各单位制定完善制度52项,推动形成了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着力提高监督效能。
与《规则》要求相适应,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纪法大讲堂”“十比十提升”等方式不断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努力培养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派驻机构干部。(撰稿:裴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