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全县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4个驻在部门、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落实《工作规则》、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余建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余建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指明了派驻监督的工作方向,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重要意义。
余建峰强调,推动全县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厘清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体两面”,二者是互相促进、缺一不可的有机组成部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一把手”要树牢主体责任的全域观、全时观、全员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主体责任一贯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大职能,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要厘清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代表派出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承担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强化思想认识,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配合监督、共同开展监督,与派驻机构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机制,合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三要厘清政治监督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各行业部门单位要按照法定权限规定,厘清监管“链条”责任边界,履行好各自领域的监管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推动事业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范风险,强化对驻在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镇党委书记、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撰稿: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