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台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整体部署和省市委具体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推纵深推进,持续将制度优势释放为更大的治理效能。
先行先试抓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机构运行更加高效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结案数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等,均呈现大幅增长态势,这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后最明显的变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百舸争流、破浪者领航,千帆竞发,奋勇者当先。高台县牢牢把握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试点的目标路径,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先导、创立作用,于2015年在全市率先探索纪律检查领域改革,坚持将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向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倾斜,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将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为6个,新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分别占到机构和编制总数近70%。
为了将更多的人员精力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战场”,持续深化县镇两级纪委“三转”,对县纪委原牵头或参与的116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8个,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不再承担与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无关的工作。在镇纪委,为9个镇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和18名纪检监察专干,督促各镇纪委“三转”任务全面落实到位。机构增加、人员力量壮大、主责主业的回归为更好的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供了保障。
“审理中我们发现,你镇移送的卷宗还存在资料不齐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请你们整改完善”,这是县纪委案件审理室指导审核镇纪委案卷时最常见的场景。2015年以来,县纪委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落实“两个为主”,坚持镇案县审、案件评查、提级监督和镇纪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的制度,坚持镇纪委书记考核以县纪委意见为主,进一步强化对镇纪委的领导,镇纪委执纪监督问责整体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县纪委的职责定位更加明确、监督执纪也更加权威高效。
据统计,自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处理172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84人、占比51.36%,第二种形态634人、占比37.01%,第三种形态88人、占比5.11%,第四种形态112人、占比6.52%。
紧跟大局抓监察体制改革 惩贪治腐更具威慑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利于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着眼于更好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国家监察,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十九大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战略部署,高台县紧跟改革步伐,坚持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县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县纪委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各方共同努力,积极推进机构设置、职能配备、人员转隶、线索移交、业务指导、资产划转、办公场所落实等具体工作,于2017年12月24日挂牌完成县监委组建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达到6237人,较改革前增加5401人,增长646%,将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人员等六类人员全部纳入监察对象,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监督全覆盖,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监督范围的扩大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针对新增监察对象中基层公职人员较多的实际,将监察职能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在全县9个镇设立监察室,建立廉情联系督导组36个,向村(社区)派驻兼职纪检监察员145名,推动对基层履行公务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在作用发挥方面,廉情联系督导组和派驻兼职纪检监察员积极投身精准扶贫、村级产业发展、村(居)务监督、基层组织建设等中心大局,收集廉情信息、发现问题线索、参与监督检查,切实打通了监督执纪的“最后一公里”。
机构组建和人员转隶只是完成了改革的第一步,实现监委正常高效运转才是关键,县纪委监委坚持边学边改边总结,从制度建设抓起,在探索运用12项调查措施的基础上,制定《高台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监察工作制度(试行)》,对17个工作规程进行流程再造,对审查调查常用文书和业务工作模板统一规范,形成“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并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进行全面规划,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一步规范流程,为监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更加注重办案安全,分别与县医院和中医院签订《执纪监督监察安全医疗保障协作协议》,联合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对谈话室消防和用电安全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开通了办案安全的绿色通道。
“被聘为特约监察员,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在接过聘请证书的那一刻,作为连任两届特约监察员的城关镇新建南村社区副主任陈红梅同志,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19年,县监委全面推行特约监察员制度,制定印发《高台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同年10月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择优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截至今年,已连续聘请特约监察员二届。通过三年多工作实践探索,特约监察员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在推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反腐倡廉建言献策、联络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县监委坚定不移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一线延伸,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2年5月24日,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宪法监察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并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拓展监督途径,规范监察权力正确规范行使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01件80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4人、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101人,村社干部120人,惩贪治腐威慑效应更加强大。
分层分类抓派驻机构改革 监督推力实现迭代升级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行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高台县认真贯彻落实改革部署要求,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全覆盖机制的意见》,在9个镇成立监察室、在教育、卫生健康、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设立6个综合纪检监察组和公安局监察室、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初步形成了委机关+镇纪委+纪检监察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格局,监督的“形”初步展现,监督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新的起点上,提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求。2021年11月,高台县依据精简高效、充分整合、盘活存量原则,按照“综合派驻+派出”的模式,分层分类推进改革,在县级层面设立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在乡镇设立9个派出监察室,明确职能职责,赋予派驻(出)机构监察权,真正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在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无死角。在派驻(出)机构正规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上,建立《高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高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7项。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配套完善委机关议事决策、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组织管理、信息技术管理和干部管理等八个方面制度25项,全面构建了权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你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同比有所上升,请对费用增加原因进行说明”,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等10个被监督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务接待进行监督检查时指出了问题。
“等了这么久,终于把房本拿到手了!”前不久,居住在高台县城关镇农业银行家属楼的业主王先生激动地对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今年,县纪委监委跟进开展化解国有土地已售城镇住宅“登记难”专项监督工作。6月,王先生和邻居如愿领到了不动产登记证,了却了他们期盼了近10年的心愿。
如何把改革持续深化转化为监督质效的提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做深做实“日常+专项”监督,在日常监督上,探索开展对账式、融入式、嵌入式、下沉式监督,在专项监督上,积极主动融入“室组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一线淬炼思想、提升能力。至目前,派驻机构综合运用列席会议、约谈提醒和专项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8轮次,发现反馈问题135个、问题线索11个,约谈党员干部200余人。
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是派驻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在深入开展“室组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的基础上,针对人手不够、能力不足、抓手不硬、监督乏力等实际问题,建立“1+1+3”监督执纪执法片区联动协作机制,健全片区负责、定期调度、沟通报告、线索研判、协作会商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工作更加协同高效。
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乡镇派出监察室成立以来,更加注重发挥镇村两级纪检监察作用发挥,分层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实施专题培训、抽调办案、跟班实训、外派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在今年开展的过渡期专项监督、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村干部管理监督中,抽调各镇纪检监察专干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通过交叉检查的方式,全程参与专项监督工作,监督发现问题68个,问题线索6件,通过实战练兵,镇村两级监督检查能力和水平大大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推行“三制一单”模式,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走访农户、定期向镇纪委报告工作和跟班学习锻炼制度,切实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打通监督的神经末梢”。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从机制健全到监督精准度的提升,从案件数量的增长到办案质效的提高,高台的实践印证了派驻机构改革不仅是职能、工作的深化拓展,更是在校准、擦亮派驻监督“探头”中治理效能的释放。
改革没有终止符,奋斗永远在路上。站在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上,高台县纪委监委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挺纪在前、砥砺奋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