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办: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来源: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14 16∶44

今年以来,高台县委巡察办把强化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压紧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形成“靠实整改责任、抓细整改监督、完善整改机制、注重整改成效”的巡察整改闭环,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扭住巡察整改“关键点”,靠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压实整改责任作为推动巡察整改的第一要务,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双反馈”制度,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意见,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分管(联系)县级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今年,先后向县委、县政府呈报专题报告4个,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情况40余次,提出工作建议110余条,有效传导巡察整改压力,压紧压实各方巡察整改责任。

找准整改监督“发力点”,抓细整改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落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三方联审”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及时掌握被巡察单位整改推进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和指导,全力交接好巡察整改监督“接力棒”。认真落实“巡督一体”工作机制,运用现场指导、问题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先后组织2轮巡察整改“回头看”,下发整改通知书24份、整改督办函23份,对整改不到位的8名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约谈。

抓好制度创新“突破点”,完善整改机制。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探索建立责任到人、制定清单;建章立制、强化问责;传导压力、日常监督;部门联动、评价问效促落实的“四抓四促”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见效。制定出台《高台县巡察六大责任主体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巡察监督与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信访等贯通融合部门协作配合的“1+N”巡察联动机制,实现任务统筹部署、人员统筹调配、信息统筹对接、整改统筹衔接。十六届县委以来,探索实施“互联网+巡察”,开通“高台巡察”微信公众号,推行“码上巡察”,打破了时间空间束缚、减少了人为因素影响,设置“码上巡察”问题反映和监督举报平台,实现了反映问题“码上点”,意见建议“码上提”,问卷测评“码上填”,整改情况“码上评”,作风纪律“码上督”,有效拓展了群众参与巡察监督路径,便于及时了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更加精准高效。

坚持成果运用“落脚点”,注重整改成效。坚持以巡促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且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边巡边移、立行立改。坚持以巡促建,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长效常态管理。坚持以巡促治,归纳梳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汇报,以点带面推动更大范围内的全面整改,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转变,真正把巡察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净化政治生态的过程。(撰稿:陈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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