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我局党组已收悉,针对提醒函中指出我单位在玉米制种领域监管不力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班人员进行整改.......”近日,高台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发函提醒。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探索实行靶向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一表两单两函两书”工作制度》,为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遵循。
“一表”明方向,确保监督有目标。监督检查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监督工作重点及要求,列出检查项目和内容,详细制定监督检查明细表。通过逐项比对、全面筛查、同步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效避免检查临时起意、缺乏针对性,切实做到靶向发力,精准监督。
“两单”定轻重,确保监督有层级。监督检查后,通过召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务会,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集中分析、汇总讨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形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向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领导反馈。其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研判,收集相关印证资料或证据材料,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并填写《问题线索移送单》,由县纪委监委实行提级监督。
“两函”促整改,确保监督有落实。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书面形式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下发《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指出具体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间,督促压实责任抓整改。同时,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抄告函》形式抄送分管县级领导,通过“双轮督办”,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实效。
“两书”促立制,确保监督有长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经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分析后,认定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应当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剖析原因,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治理,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
“为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我们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评办法》,将监督检查中下发的‘两函两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监督单位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作为各单位政治生态画像的参考依据。”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87次,形成情况表62份,问题清单62份,发出提醒函13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整改问题384个。(供稿 方兴英 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