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两函两书”提升“全过程”监督效能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1-22 16∶04

“运用‘两函两书’可以对部门单位党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有利于精准监督。”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正军说。

高台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抄告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强化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日常监督。

“两函两书”主要聚焦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纠偏功能,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做表率、打头阵,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按照“谁监督、谁提出,谁督办、谁跟踪”的原则,承办部门综合运用跟踪督办、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详细了解被建议单位或被提醒、建议的分管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对“两函两书”的采纳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指出落实建议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两函两书”及时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另外,还专门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一表两单两函两书”工作制度》,对“两函两书”适用情形和相关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完善制度、推动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防止“一发了之”。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共发出提醒函131份,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完成问题整改384个,新建或修订完善制度21项,监督能力和整改质效得到有力提升。

“精准运用‘两函两书’,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症‘开方下药’,深挖问题根源,促进机制完善,提升‘全过程’监督效能。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对‘两函两书’落实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动态掌握整改落实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确保‘两函两书’发出有力、整改有效。”高台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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