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三论学习贯彻甘肃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2-08 10∶27

甘肃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就要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上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履好职、作表率。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先后与审计、统计、司法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特别是2023年初出台了《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为在新的起点上促进贯通协调打下基础、开了好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保障的政治高度,发挥协助引导推动作用,把促进贯通协调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同级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各类监督领导和统筹的体制机制建设,并带头认真落实同级党委推进各类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督促各监督主体把贯通协调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总体工作当中,制定规划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职责。要推动强化政治监督,引导推动各监督主体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关键要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贯通协调关键在于打通断点、堵点,打破信息、成果壁垒,形成各类监督主体同题共答监督合力。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统计等监督主体通过开展联合监督、双向移送线索、联合督促整改等,实现了成果共享等目标。下一步,纪检监察机关要既解决监督中各自为阵问题,又解决监督力量分散问题。要推动各监督主体通过定期互通情况、征询意见建议、参加相关会议、提供专业支持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为相互借力助力开展监督打好基础。要推动各监督主体加强线索双向移送处置,确保线索处理无留白、不遗漏,监督处置无死角;强化相互建议事项办理,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实现各监督主体互促互助、协作共进。要加强监督工作整体统筹,推动人员、措施、技术等监督资源和力量统筹调用,推动相互学习交流,促进监督协调联动、同向发力。要在督促问题整改、开展联合惩戒、推进以案促改、互用共建平台建设等工作中,用好用活监督成果,释放监督贯通协调效应。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坚守各自职能定位。贯通不是包办代替,协调不是改变法定程序。贯通协调必须建立在各监督主体全面严格履行自身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监督作用基础之上。这几年,在贯通协调中,我们既开展相互协调,又严守权力边界,实现了监督多赢共赢。今后,要推动各监督主体继续坚守各自职责定位,强化“三定”规定执行,明晰权力边界,明确监督职责、任务、内容、方式、程序等,使各类监督既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又相互协调、不越规逾矩。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各监督主体监督缺位、越位、失职失责等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纠正。要引导推动各类监督主体树立全局意识,推动形成“一盘棋”监督格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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