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各巡察组紧扣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做到巡察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探索开展以“摸、联、宣、查、听、谈、进、核、商、改”为主要内容的“十步工作法”,推动镇村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巡察进驻前,巡察组摸清被巡察党组织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分工、“三定方案”等内容,形成“政策清单”和“责任清单”。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与纪检监察监督、党政工作部门贯通融合,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征求被巡察党组织的意见,做到信息共享、互通。
召开动员部署会,学习传达巡视巡察工作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通过采取民主测评、张贴公告等传统方式、开通“高台巡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微信举报平台等新媒体形式,营造浓厚的巡察工作氛围。围绕“三个聚焦”,查阅被巡察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着重核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履行“两个责任”是否到位,同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刻剖析,认真撰写汇报材料,巡察组按照“七个不过关”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自查情况。
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特点,按党委班子成员、镇党员干部、村“三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群众中的“三干四老五类人”确定谈话对象,列出谈话提纲开展个别谈话,注重代表性和广泛性,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和重点事发现的疑点问题,进村入户走访调查,与直接责任人、知情人和相关单位调查了解。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座谈和工作汇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形成底稿,进行追踪核查,逐条梳理归纳,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此外,还健全组办沟通融合机制,切实畅通交流渠道,组织开展组办会商,围绕巡察报告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体“攻关”,实现巡察机构整体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协调的工作格局。
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认领,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撰稿:陈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