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坚持监督第一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握监督重点,细化监督举措,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主动参与,强化政策落实。通过参加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被监督单位当前重点工作。强化“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末尾表态以及参会人员逆序发言等事项决策制度落实,对政策性事项和敏感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上年度,共参加列席被监督单位党组会、民主生活会35次,召开重点工作分析研判会议10次。对10个被监督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工作约谈,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主动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紧盯被监督部门单位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做实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紧盯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对10个被监督部门单位廉政过节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监督检查问题反馈单》形式反馈各单位,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全面落实整改。
主动规范,强化整章建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被监督部门单位对现有规章制度重新梳理,对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实际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强化风险防控,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至目前,督促各被监督部门单位修订完善制度规定37项,取得了“发出一份反馈,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整改实效。(撰稿:赵自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