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以审促评”把好案件质量关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3-31 10∶45

“这本案卷的书证材料信息不完善,缺少提供人、调取人信息。”“这个审查报告的格式不正确,缺少审查人员签字。”高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核乡镇纪委案件时,对案件进行“揭短”和“质检”。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三抓三促”活动,以“镇案县审”为抓手,在对案件进行审核的同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聚焦审批程序、文书制作等流程环节,聚焦证据材料、纪法依据等定性问题,聚焦审查调查实践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对案件挑毛病、找问题,以达到“红脸出汗”、整改提高的目的。

“我们在案件审核过程中,采用现场指导、现场评分汇总问题等方式,积极查找问题、交流经验、督促整改、总结提高,为新形势下提高案件质量开创有效路径。”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说。

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人员通过“以审促评”,使我们对办案过程中的一些模糊定义、不清楚的程序有了更加明确的了解,同时也能发现自身问题,真正实现了为业务‘充电’。”黑泉镇纪检专干说。

为适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县纪委监委修订了《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及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执纪执法的审批程序、工作流程、文书模板,不断完善办案手册。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完善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文书规范》,明确各阶段审批、呈报流程以及文书格式,进一步确保了办案质量。

“县纪委监委在审核案件的同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对我们镇纪委案件审查调查工作非常有帮助,让我们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非常好的指导意义。”巷道镇纪委书记说。

通过案件审核把关促进案件质量评查,既是业务培训,也是实战提高,可以有效地减少办案瑕疵,发挥业务精英的‘传帮带’作用,以案件的高质量促进纪检监察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撰稿:张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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