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新坝镇东大村违规收回群众临时救助资金问题。2017年,东大村违规收回3户群众临时救助资金8000元,用于村委会开支。2019年12月,村党支部原书记于生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宣化镇乐二村套取低保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乐二村先后套取低保金48438元、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278元,用于村委会开支。乐二村还存在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9年9月,村党支部副书记殷开敖、村委会主任冯国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骆驼城镇永胜村虚报套取临时救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永胜村先后虚报套取临时救助资金、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土地深松补助资金、草原奖补资金共计68240元,用于村委会开支。2019年12月,村党支部书记王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郭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宣化镇高桥村套取冬春生活临时救助资金问题。2017年,高桥村先后2次套取临时救助资金3000元,用于村委会开支。2019年9月,村党支部书记王多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高台县纪委 高台县监委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