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巷道镇殷家桥村二社社长殷永国违规分配低保金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殷永国违规收取本社2户农户低保金7531元,平均分配给本社群众。2020年3月,殷永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罗城镇侯庄村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1年以来,侯庄村先后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6000元、临时救助资金2500元,全部用于村委会开支。侯庄村还存在虚报套取良种补贴、棉花补贴和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20年4月,村党支部原书记王自德、村委会主任刘兆雄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共高台县纪委 高台县监委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