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5-27 18∶19

现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南华镇信号村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1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郇爱年安排时任村委会主任薛举春、副主任王福英以本村农户名义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2万元,全部用于信号村馨园小区锅炉房支出。郇爱年、薛举春、王福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郇爱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薛举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福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巷道镇小寺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永存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8年2月,李永存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协会理事会审批,私自挪用扶贫互助资金10万元归个人使用。2020年5月,李永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新坝镇民政办虚报套取民政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时任镇民政办主任刘占文(已退休)私自安排时任镇民政办会计陈某,虚报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数量和虚列临时救助对象,套取民政资金184992元,全部用于敬老院日常开支。2020年5月,刘占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高台县纪委    高台县监委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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