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8 18∶22

现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南华镇智号村违规收回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问题。2016年7月,时任智号村村委会主任罗兴海安排村文书吴某某违规收回本村13户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8904元,全部用于村委会开支。2020年5月,罗兴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黑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陈立军违规分配项目物资问题。2016年10月,陈立军在落实省农牧厅畜牧良种补贴项目过程中,违规将4只种公羊分配给不符合项目补贴的人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陈立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陈立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资金已收缴。

3.县发改局干部李建辉履行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不到位问题。2020年3月,李建辉在制定帮扶户2020年“一户一策”巩固提高计划时,未与联系户沟通衔接,对被帮扶农户的家庭收入底数不清,未将联系户享受的低保、残疾人专委工资补助、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共计20400元列入2020年度家庭预计收入,被市委办、市政府办在全市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李建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高台县纪委    高台县监委           

2020年8月28日                       

主办单位:中共高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台县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C) 2020-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1280*768及以上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显示效果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备案:陇ICP备10200372号甘公网安备620702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