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南华镇信号村党支部原书记郇爱年等人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券并接受宴请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郇爱年、村委会主任薛举春、副主任王福英收受建筑商礼品、购物券共计价值13320元,三人还多次接受建筑商宴请。郇爱年、薛举春、王福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郇爱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薛举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福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宣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许三刚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许三刚先后3次接受木材经销商赵某某等人宴请。2019年春节期间,许三刚收受赵某某等4人礼金1100元。2020年8月,许三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中共高台县纪委 高台县监委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