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办:“巡审联动” 助力巡察提质增效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5-10 10∶18

近年来,高台县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探索建立“巡察+审计”联动模式,将巡察监督权威性与审计监督专业性有效结合,有力推动了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同期”进驻,有效凝聚监督合力。巡前县委巡察办主动对接、提前谋划,立足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通过书面发函、座谈交流、专题会议等形式,充分征求审计、财政部门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巡审方案,提供有关审计报告、财务数据,明确相关职责,形成巡察审计协作配合推进机制,有效整合巡察和审计力量,更避免了被巡察单位接受多头检查和重复监督等问题,不仅有利于巡审监督精准发现问题,还实现了政治巡察与业务审计无缝对接,提升了解决问题的质量。

深度“共享”信息,聚焦发现问题重点。探索由审计组组长、财务检查组组长担任不驻组的巡察组“第二副组长”,巡察组与审计组保持充分沟通,建立巡审联合会议制度,把审计局、财政局开展的同步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和检查工作监督成果拓展运用到巡察之中,充分利用审计的专业性和巡察的敏锐性,准确锁定巡察的重点和疑点问题,大大提升了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实现了巡察工作实效的最大化。

统筹“协作”机制,着力提升监督效能。巡察期间,巡察组与审计组密切配合,通过调阅材料同查阅、谈话信息同交流、技术手段配合使用,充分发挥审计“大数据”在巡察工作中的作用,精准发现问题。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纳入巡察报告,发挥巡察制度优势,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强化审计成果在巡察工作中的综合运用。审计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线索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加强日常跟踪监督,强化巡察成果的再利用。同时巡察组和审计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实行双重把关审核,对反馈问题逐一审核把关,确保了整改实效。

至目前,县委在开展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中,将4个县直部门单位、1个乡镇作为“巡审联动”的试点,实现同步“双进驻”,按照“协同进驻、互通情况、双向协助、会商研判、相互印证”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相得益彰达到共同监督的目的。(撰稿:陈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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