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深化对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推动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意见》立足张掖基层巡察实际,从6个方面首次系统全面对巡察乡镇和村(社区)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精准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化政治监督,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上级工作重点、基层工作难点和群众关注焦点发现问题;要统筹分类推进,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实现对乡镇和村(社区)巡察的高质量全覆盖;要遵循精简务实管用、为基层减负的原则,创新优化对村(社区)巡察的方式方法;要坚持乡村同责,以巡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坚持“以市带县、同向发力、整体提升”工作思路,统筹协调对乡镇和村(社区)巡察与对县区巡察的指导督导同步开展,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市县巡察“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深化对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市委巡察办将进一步发挥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的关键作用,定期调度巡察开展情况,确保对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有力有效。(供稿: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