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新坝镇边沟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明违规确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等问题。2018年9月,时任新坝镇边沟村党支部书记王明未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违规将该村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确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同时,王明对该村一、四社违规分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的问题未及时制止,且参与分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王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合黎镇六四村虚报套取临时救助资金问题。2019年11月,时任合黎镇六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占明未经有关会议研究,私自将程某某确定为临时救助对象,套取资金3144元,用于解决本村3户群众玉米地被淹的矛盾纠纷。2020年11月,周占明被免于党纪处分,予以诫勉谈话。
中共高台县纪委 高台县监委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