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办:巡察监督 助推村级财务管理再规范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20 17∶17

“以往我们镇所有村的各类资金都纳入镇统管账户进行管理,资金流量大,不便核实账务,也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现在,通过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机制,转变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模式,消除了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也更便于我们日常监管了。”日前,高台县南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在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时说道。

此前,市委在对高台县南华镇提级巡察时发现,该镇所有村的集体资金均使用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账户进行统一管理,无法准确反映各村资金收支情况,存在账户内各村资金相互平调、银行存款利息分配无依据等问题,并指出全县8个农业镇均存在此类问题,村集体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和廉政风险。

收到该问题后,高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专题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全面彻底整改。

为推动问题整改,县委巡察办将该问题以函件形式通报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落实牵头整改责任,并结合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N”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同时,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开展专项督查,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全面彻底。

在监督推动下,高台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高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制度》《高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化管理流程图》《高台县转变村集体资金管理模式全面启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实施方案》等相关机制措施,将原来由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账户统管的村社集体资金全部拨付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管理,村社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款项均通过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核算,村社账簿分设、银行存款分开记录、存款利息按实际结算。

据悉,截至目前,该县8个农业镇统管的村集体资金9800多万元,均已拨付至所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

“巡察是手段,整改落实是目的。监督是纪检监察组织的首要职责,通过监督加强整改落实力度,既要解决面上问题,又要推动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效。”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注重发现新问题,将监督视角不断向纵深拓宽,把村集体财务管理纳入巡察监督重点,通过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撰稿:关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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