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镇纪委:小小提醒函 发挥督促大作用

来源:罗城镇纪委 发布时间:2023-06-25 16∶06

“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重视不到位,开展工作思路办法不多,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近日,罗城镇纪委向部分村党支部发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

 为充分发挥日常监督的指导和督促作用,今年以来,罗城镇纪委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将“提醒函”作为日常监督精准化的重要抓手,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常提醒不断走深走实。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既是工作提醒,也是压实责任、督促落实的重要手段。”该镇纪委负责人介绍,“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逐项列出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通过这份提醒函提前预警,让被发现问题的村党支部、站所红脸出汗,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改。”

 连日来,该镇纪委深入各村党支部,针对镇域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同步对县、镇“三抓三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针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向部分村党支部及镇机关站所发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8份。

 监督效果好不好,关键在日常。该镇纪委注重在“常”上下功夫,根据全年工作部署、重点监督计划、当前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发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方式,第一时间向有关村、站所进行反馈、提醒和警示,督促被监督单位整改不走过场、落实不打折扣。

 同时,为防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一发了之”、“一督了之”,该镇纪委要求相关单位在收到提醒函十五个工作日向镇纪委反馈整改情况,镇纪委采取走访调查、监督复查、定期抽查等措施,对反馈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进督办,确保提醒函“落地有声”。

“借助《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这一小小载体,将各项重点工作分解成点、段,压实在日常,让监督更有痕、有力、有效。”该镇纪委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探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的有效运用,将其作为“再监督”的重要手段,推动镇纪委监督工作不断深化。(撰稿:许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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