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03 09∶57

根据县委部署,2022年8月至12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县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坚定政治方向。县民政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意识、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去定位、去谋划,主动担当履责,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到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融入“三抓三促”行动当中,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主动认领的自觉、闻过则喜的胸襟、敢于担当的品格,坚决做到整改过程不推诿、整改结果不务虚,整改成效见真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靠实整改责任。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严肃对待、坚决整改,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级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推进,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三)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局党组深入研究分析问题症结,一项一项列出问题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明确整改责任,建立台账,销号整改,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挖制度上的漏洞,找准机制上的不足,管理上的差距,重点对管党治党、项目管理等方面,逐步建立健全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追责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制度,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联合县文明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志愿者注册及志愿服务时长录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镇、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相关要求。二是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全国、全省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和政策标准,大力推行“干部大讲堂”活动,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至目前,开展“干部大讲堂”5场(次);积极组织专人对各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效提升了救助的精准性、实效性。四是积极推广民政惠民政策“一点通”,印刷宣传海报5000余份,及时分发各镇张贴到村务公开栏,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民政救助政策的知晓率;组织举办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水平。

2.关于党组履行职能职责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印发《关于开展县属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积极督促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对“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清理,至目前,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2家;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工作分工》《“一中心五堡垒”党建共同体实施方案》,推动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同步培育、同步提升,实现专业服务与党建工作双轮驱动、互促共赢。二是积极对全县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设施进行摸排登记,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县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设施设备等进行督查检查,对活动不正常、运行不规范的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其规范运行,为周边村社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设施。三是全县4所养老机构经市民政局组织第三方评定,县养老中心、新坝养老中心分别评定为四星级、三星级养老机构,六三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幸福苑医养中心评定为二星级养老机构;及时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协议,定期到县养老中心、新坝养老中心开展义诊义治和健康知识讲座;积极邀请县红十字救护志愿服务队、县医院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到县养老中心,为60余名养老护理人员开展应急救护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中心应对老年人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应急救护能力和水平;积极联合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职业中专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两期100人,并进行护理技能等级鉴定,有效提升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四是积极向各镇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修订完善各项制度的通知》,督促各镇按照程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等19项制度,建立健全道德评议会等12个组织;指导各村在村规民约中加入彩礼限高、厚养薄葬等约束性条款,并在本村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村规民约,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衔接,将各项债务列入2023年预算,通过实地对账、查询资料、问询当事人和发询证函等方式同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核对明细,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分析核准款项的相关事实,及时作出结转或者支出处理。二是修订完善《高台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邀请专业消防培训人员开展消防培训,县养老中心上半年取得消防操作资格证书12人;6月28日县养老中心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改已制定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用则有之,用时有效。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相关文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至目前,开展分析研判2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高台县民政局2023年政策理论研究调研课题任务分解表》,主要负责人对调查研究选题进行严格审核,股室负责人带队,深入一线开展“蹲点式”调研,杜绝“走马观花式”“蜻蜓点水式”调研,防止调研图形式、走过场,已向市民政局上报调研材料4篇。二是局党组积极抽调专人进行核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作为采购依据,切实为特困人员采购急需、常需、必需的生活用品。三是建立健全“周梳理、月调度、季评估、年考核”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在局机关制定出台《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机关内务制度》等制度,已下发各股室学习并参照执行;各镇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悬挂张贴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民政工作准则、民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民政工作岗位职责等制度。

6.关于宗旨意识淡化、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指导县殡仪服务中心对悼念厅内墙体进行粉刷亮化,更换沙发、桌椅等内部设施,配备室内消防灭火器,发布禁止燃放爆竹、焚烧冥币纸钱通告,设置室外焚烧炉,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对殡仪服务中心院落内外进行美化绿化,栽植云杉、樟子松等,治丧环境大大改善;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殡葬服务监督投诉热线,公开花圈、悼念厅等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得到了办丧群众的普遍好评。二是积极与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核实,已将多付的相关费用进行扣除。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张掖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高台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高台县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公务接待中严格做到一次公务事项只安排一次工作餐。

8.关于规矩意识不强,资金使用和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张掖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今后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的规定要求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强化救助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统筹使用好临时救助备用金。二是修订完善日间照料中心补贴管理考核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补贴标准进行补助,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三是制定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全面规范第三方服务行为,打造线上监管平台,确保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全面监管;抽调专人对第一季度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和经济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督促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慈善协会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招聘专业财务人员,加强慈善协会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慈善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9.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把项目设计、预算、审核关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知识和新形势下的政策法规,严把审核关口,履行会计岗位职责,对所需报销的单据认真进行审核,力求把财务工作做严、做细。二是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电话、发函等形式,对单位(个人)往来款项及时核对,确保往来款项的准确性,目前所有款项均已核对清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党组和局务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分别召开制度,非党组成员不参与党组会事项表决,非班子成员不参与局务会事项表决。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情况反映通报、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大事项公示听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分管领导提交审核单,经党组主要领导审批后提交会议讨论研究,会上充分研究讨论,主要领导末尾表态。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关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并对会议全程规范如实记录。

1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求,扎实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意见征求、谈心谈话等,党员领导干部聚焦查摆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了整改台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三抓三促”行动以及“干部大讲堂”等,扎实开展了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8场(次)。扎实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三查一治”专项行动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禁赌承诺书》,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规范从政行为。

13.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360度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党建新机制》,探索推行“党建+民政业务”模式,积极将兜底保障、基层治理等业务工作融入党性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党建活动载体;牢固树立“党建共同体”意识,积极开展机关支部与社会组织党支部、退休支部联动行动,不断提升民政系统党建标准化建设水平。二是严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了支部会议考勤、请假制度,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抓实见效。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步骤,抓实抓细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定期通报学习情况。四是经过调查核实,反馈的3名党员系劳务派遣人员,且均能正常参加各自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没有必要接转组织关系。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整改重点和整改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改。对涉及多个股室的整改工作,责任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相关股室积极配合,协调联动,高效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检查,狠抓落实。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问题全部落地见效。

(三)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制度17项,用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努力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加快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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