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严把四关 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03 16∶22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职能,着力解决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题,做实做细“四关”,持续、全面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水平。

严把案件受理关。在案件受理过程中,重点对线索处置、案件初核、立案审批、审查调查取证、办案时限、违纪违法事实见面等办案程序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初次审查,对符合程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程序的退回承办室补充完善。

严把审理标准关。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证据材料反复甄别、反复推敲,审清证据来源是否合法、证据链条是否完整、是否达到证明要求。对案件存在证据材料不全、链条不完整、不能达到证明要求等问题的,及时提出补证意见,确保每一案件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都有确凿的证据子以证实。

严把定性量纪关。通过集体讨论、会商研判、递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方式,对违纪违法及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的错误性质、认错悔错态度、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合理合规认定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情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怡当。

严把质量评查关。坚特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一案一清单一反馈”动态评查和案件集中评查机制,对办案过程、处分决定执行、回访教育等评查发现的问题,集中梳理分析研判,逐一明确解决对策,切实做到以评促改,提升案件质量。(撰稿:方仁廷)


主办单位:中共高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台县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C) 2020-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1280*768及以上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显示效果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备案:陇ICP备10200372号甘公网安备620702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