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4 17∶02


一、委机关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委机关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及各室负责人组成。中心学习组设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一名。

二、集中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中心组每月确定一个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进行研讨,每一季度作一次学习交流,每半年组织一次理论学习检查,年终进行考核。

三、学习内容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以及党的历史和党章、廉洁从政要求等知识为重点,提高理论水平和能力。

四、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讨论与专题发言相结合、调查研究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的基本方法进行,认真落实学习计划,按时开展集中学习。在搞好个人自学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每季度集中交流研讨活动,每名中心组成员必须围绕专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五、参加集中学习的人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要认真记录学习要点、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和重点问题,记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工作实际中的经验教训。

六、中心组成员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带动其他党员干部的学习作表率。各成员要在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下功夫,要根据工作重点和各自分工,每年抓好1-2个不同类型的调研问题,撰写调研报告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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