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机关学习制度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4 17∶04


一、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机关集体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学习计划由办公室拟定,学习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

二、学习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纪委的重要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同时,要加强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

三、学习方法。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研读原著与学习辅导相结合、调查研究与理论交流相结合、专题讲座与组织培训相结合等形式,增强学习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习时间。每周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的参学率不低于90%,学习时间固定为每周一早晨8:30,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小时。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集中学习次数。委机关全体干部要根据学习计划和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认真开展自学。每年要重点阅读3至5本理论著作。坚持做读书笔记,学习笔记每人每年单独成本。

五、学习考勤。委机关全体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工学关系,坚持按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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