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掖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高台县委批准,高台县纪委监委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王兴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兴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初心使命背弃,纪法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摒弃组织原则,个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企业领取薪酬;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改变施工单位和项目设计,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承建、工程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兴荣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乃至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高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高台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兴荣开除党籍处分;由高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兴荣简历
王兴荣,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甘肃高台人,大专学历,1987年1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1-1991.01 高台县骆驼城乡政府干部
1991.01-1995.11 高台县红崖子乡武装部长
1995.11-2001.12 高台县红崖子乡副乡长
2001.12-2003.01 高台县黑泉乡副乡长
2003.01-2006.01 高台县黑泉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01-2011.07 高台县南华镇经联委主任
2011.07-2015.02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供热公司经理
2015.02-2016.01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016.01-2022.03 高台县振兴城市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03-2022.05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
2022.05-2023.08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