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运营管理情况如何?入股分红是否按时发放?”近日,高台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工作人员,走进田间地头、项目现场,对乡村振兴领域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惠农资金落实、“三资”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强化政治监督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等制度,建立联镇包点、专班专抓、定期调度等8项工作机制,委机关8名领导班子成员包挂4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采取“谈、督、巡、问、筛、改、查、联、推”等16种措施,不断压紧压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政治责任,推动乡村振兴领域问题整治常态长效。
县纪委监委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突出问题、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农村土地流转费发放不到位问题和玉米制种领域腐败问题,制定监督方案,按照“室组”联动和“镇纪委+村监委+”工作机制,由委机关抽调业务骨干,镇纪委抽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站所工作人员,组成两个专项监督检查组,上下贯通一体联动开展监督。
至目前,专项监督检查组共检查乡村振兴项目20个,督促各镇和相关行业部门自查整改问题71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20个,下发《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函》10份,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3件29人。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围绕乡村振兴各领域各环节织密协调联动监督网,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护航乡村振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撰稿:刘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