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招投标、套取项目资金、违规验收等问题?”……
为进一步掌握脱贫攻坚期间和乡村振兴以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近期,高台县纪委监委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全县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和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使项目资金用对地方、落到实处,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针对基层监督面宽点多、监督力量分散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局等职能部门,发挥“1+x”联动监督优势,直插基层一线,围绕衔接资金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质量监管、验收决算等关键环节,聚焦责任落实、权力运行、问题整改等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和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确保项目清廉、群众受益。
聚焦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重点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等项目资金,县纪委监委做细做实项目资金监督,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管理混乱、监管不严、甚至发生腐败案件等问题,是否存在在工程中偷工减料、挪用资金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审核验收谋取私利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截留私分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等腐败问题,确保各项资金在阳光下安全使用。
截至目前,督查组共发现并反馈问题47个,下发问题提醒函6份。
“乡村振兴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项目多、资金多,监督必不可少。我们将坚持‘关口前移、全程介入’,监督推动强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查纠整改问题,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重大项目落地落实。”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撰稿:孟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