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推动“室组”联合监督高效贯通协同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10-17 14∶43

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制定《甘肃纪检监察机关“室组”联合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一揽子”提出50条具体措施,推动“室组”联合监督高效贯通协同。

规范启动方式,明确“谁提出”和“谁决定”。明确“室组”联合监督的4类启动方式及审批程序。依职权启动,是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监督检查室、其他相关室依据职责权限,提出联合监督意见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申请启动,是由派驻机构提出联合监督申请,经联系监督检查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协商启动,是对涉及多个监督主体的,相关部门应当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提出联合监督意见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研判启动,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联合监督事项,确定牵头部门或承办部门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

细化监督情形,明确“怎么督”和“督什么”。依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拓展监督方式,细化适用情形。明确7类监督方式,在认真落实《工作规则》规定的专项检查、专题调研、研判政治生态、配合巡视巡察、推动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等5种联合监督方式基础上,增加推动以案促改、开展回访教育2种方式,进一步丰富联合监督“工具箱”。同时,明确具体适用情形。针对不同联合监督方式,细化提出41类适用情形,有效推动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比如,明确对落实“三新一高”重大战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6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腐败、“一把手”腐败、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被问责等6类案件的单位,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厘清协作事项,明确“谁该干”和“该干啥”。根据“室”、“组”各自职责,合理确定联合监督工作中应当承担的具体事项,做到既“统”又“分”、“统”“分”结合。需要由“室”、“组”协作完成的研判政治生态、专项检查、专题调研、配合巡视巡察等方面工作事项,由“室”、“组”联合制定年度计划、任务清单、工作方案,联合采取监督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等。对推动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开展回访教育等事项,严格按照权限分工,在集体会商研判的基础上,明确“室”、“组”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通力协作抓好落实。

着眼成果运用,明确“谁该用”和“怎么用”。以监督促进治理,强化联合监督成果转化,防止“一督了之”,推动发挥联合监督制度优势。在分类处置线索方面,明确“室”、“组”对联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归口受理、分类处置。在督促整改问题方面,要求对联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室”、“组”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召开相关会议、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听取整改情况报告等方式,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同时提出,要注重经验推广。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室”、“组”对联合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提炼总结、复制推广,着力增强“室组”联合监督综合质效。(省纪委监委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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