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靶向施治 有效化解重复举报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0-17 18∶38

“针对关于反映张某的重复信访件,你室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向反映人进行反馈,做好释纪释法工作,一周内提出处置意见,制定治理化解工作方案,务必做到‘投诉即办、办即有果’。”日前,高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向案件承办室反馈治理化解重复信访举报工作。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施策、对症下药,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化解重复信访举报,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有效举报,推动信访举报提质增效。

 摸底排查建台账。对近年来重复举报件次多、催要结果频繁、矛盾突出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采取集体研判、协调沟通等方式,确立重复举报案件,交由相关室、组、镇认真核查,并逐件登记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实行销账式集中管理。

 分类处理解矛盾。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对尚未办结的,快查快办;对办结未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反馈不到位、反馈时间久远的,做到尽快反馈和跟踪回访;对反馈不满意继续重复举报,且能提供新的问题线索的,继续核查处理,不能提供新的问题线索的,在做好解释说明的同时,细查问题根结,与有关部门合力化解处置。

 领导包案促息访。以解决群众“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问题为重要抓手,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个案件。包案领导切实做到包统筹协调、包核查处理、包化解答复,确保已办结的无风险、未办结的有进度,推动案结访息、矛盾化解。

 联合办案提质效。建立各纪检监察室牵头主导案件查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纪委参与联合审查,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县直单位配合协作的办案模式。把“案件既能查清,群众又能满意”作为办案的标准要求,将办案工作和做好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查处一起、稳定一片。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化解重复举报4件,重复信访举报量较去年同期下降46.67%,切实推动信访矛盾有效化解。(撰稿:杜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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