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加强研判 提高巡察移交线索成案率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5 21∶15

“巡察问题线索质量直接影响着巡察效果,我们不仅要关注巡察移送问题线索的数量,更要在提高问题线索的质量上下功夫,使每一件移送的线索可查性高、成案率高。”高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表示。

结合巡察移交的部分问题线索可查性不强、定性不准等实际情况,该县自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开始,逐步探索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注重线索质量管控,稳步提升线索成案率。

巡察工作开展前,巡察组针对每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实际,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充分了解近年来该单位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掌握涉及该单位的问题线索情况,提前研判分析,确定主要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巡察中,巡察组将发现问题线索分为“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了解关注类”“参考类”三个类别。在集中移交前,由县纪委书记召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及县纪委监委职能科室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集中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把脉”,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会商研判。对一些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没有移交价值的线索可直接转为巡察整改问题,进一步提高移交线索的立案率和案件的查办效率,达到“1+1>2”的效应。(供稿:张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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