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村没有及时追缴租赁资金,合同签了之后没有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管理……”日前,宣化镇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组到某村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村“两委”对外发包的集体土地,未按合同时限收取租赁费用,造成集体利益受损。针对该问题,镇纪委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该村限时追缴拖欠的租赁资金。
今年以来,宣化镇纪委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农村三资管理为切口,围绕制度不落实、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金收缴不及时等重点问题,精准监督、跟进监督,推动规范“三资”管理,守好群众“钱袋子”。
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该镇在工作开展中推行村集体“三资”管理“7个步骤、4方联审、1月一核”的“741”工作法(“7”即村“三资”的处置由村“两委”班子成员采取入户走访、个别访谈、座谈了解等方式,及时征询党员群众的意见;村委会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镇政府审核;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决议;组织实施结果评议;“4”即村级财务支出需经村委会负责人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村党支部审批、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审定;“1”即每月定期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备案核查,镇纪委每季度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入监督村开展提级监督检查),紧盯管理、使用、处置等关键性环节,落实好监管举措,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保障农村“三资”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处置合法、运行廉洁。
至目前,下发建议书1份,提醒函1份,督促职能站所审查集体土地承包合同20余份,收回到期集体土地216亩,追缴租金3万余元。下一步,宣化镇纪委也将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扎紧织密管理笼子,堵塞管理漏洞,助力保障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撰稿:许丹)